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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批江西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和案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2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第十批江西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和案例建设项目的通知》(赣教研字〔2020〕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申报该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申报名额

省教育厅分配我校的申报名额为: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6项,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课程6项。

已承担了该项目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此次申报,分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课程申报,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又分线上开放课程、转化课程和线下课程。前九批尚未上线的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可参与申报此次线上开放课程,实现课程线上转化(简称“转化课程”)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

1.申报课程应为研究生教育的优势、特色课程,且经过一轮以上教学实践的检验。

2.课程主讲教师(教学团队)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

3.有规范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和教材能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最新科技和教学改革成果,体现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新趋势,有内容丰富的教学案例。

4.有较好的教学改革基础,积极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能较好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教学和教学管理,教学文件齐全。

5.使用国内优秀研究生教材或国外原版教材,或自编特色教材与讲义,选课研究生人数较多。如系使用自编的优秀教材,将在评审时予以倾斜。

6.申报线上开放课程和转化课程,课程基本资源和拓展资源建设技术要求均符合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标准。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课程

1.申报课程须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设置的专业必修课程;

2.具有高水平的课程教学团队,课程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同时与相关行业实际部门有着密切联系并有相应合作研究成果。团队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行业专家参加。

3.教学内容包含课程的基本理论知识和相对应的教学案例,应充分体现理论与实际应用的紧密结合。案例数量不少于20个,自编案例不少于60% 。

4.以案例教学为主要授课方式,且案例教学授课学时不少于总课时的三分之二。通过理论知识和教学案例讲授及小组讨论式学习,加深学生对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申报材料

1.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申报人填报《江西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学术学位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附件1)及其它有关材料一套,包括:选用或自编的主要教材及必要的配套教材;反映课程改革与建设的教学研究论文及其获奖证书影印件;考试样卷及反映其它形式考试情况的材料;研究生以及相关课程教师的评价意见等。

2.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课程申报人填写《江西省研究生优质课程---专业学位案例教学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附件2)及教学日历、课程教学大纲、具有典型意义的讲义或PPT。申报项目需提供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四、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

2020年9月20日前,申报人如实填写相应申请表(申报书一式一份需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准备相关材料一套,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419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文件夹须以课程名称加申请人姓名命名,包含:申报书及其它有关材料),通过OA发送至研究生院谢世芸邮箱。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91-83969341。

2.学校评审

2020年9月25日前,组织专家对学校申报的所有项目进行评审,分别推荐6个项目,报送省教育厅。

五、其他

1.课程和案例申报负责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制作课程和案例引用的资源要注明来源,上线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2.省级优质课程和案例视为职务作品。凡申请省级优质课程和案例评审的主讲教师将被视为同意该课程或案例,将其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或线下课程资源用于研究生课程互选的使用权自然授予全省各高等学校。

3.省教育厅对认定的省级优质课程和案例实施动态管理,对课程和案例实际应用、教学效果和共享等进行跟踪监测,线上开放课程及案例建设和改革成果在指定的网络平台上集中展示和分享,且定期更新资源和数据。对于未持续更新完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课程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课程及案例,将予以撤销。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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